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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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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将发行300亿元凭证式国债國債


http://news.wenweipo.com   [2007-11-30]

【文汇专讯】财政部30日发出公告,决定发行2007年第五期凭证式国债,发行总额为300亿元,其中3年期240亿元,票面年利率5.74%;5年期60亿元,票面年利率6.34%。

根据公告,本期国债发行期为2007年12月5日至2007年12月20日。各承销机构在规定的额度内发售本期国债。本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兑付不加计利息。本期国债为记名国债,以填制「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的方式按面值发行,可以挂失,可以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不能流通转让。在购买本期国债后如需变现,投资者可随时到原购买网点提前兑取。提前兑取时,按兑取本金的1‰收取手续费,并按实际持有时间及相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

公告指出,从购买之日起,3年期和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满半年不满1年按0.81%计息;满1年不满2年按2.88%计息;满2年不满3年按4.32%计息;5年期凭证式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5.76%计息,满4年不满5年按6.03%计息。

此外,发行期内如遇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票面利率,在利率调整日按3年期、5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调整的相同百分点作同向调整,提前兑取分档利率另行通知。

本期国债将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39家凭证式国债承销团成员的营业网点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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