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5] 先科案裁定 39岁黄创光判囚39月(组图)
■黄创光(见图)
■林炳昌(右)及黄创光早前被判罪成,由囚车押走。 资料图片
【文汇专讯】本港区域法院今天(8月15日)裁定,前先科国际集团主席黄创光在缺席聆讯下,判入狱39个月。
39岁的黄创光早前被裁定两项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成立,7月24日缺席法庭裁决,法庭随即发出通缉令。
法官今天判刑时指出,相信黄创光蓄意缺席聆讯,因此,命令充公其70万元保释金。
同案两名被告,美国运通银行前高档总监梁志华,以及汇盈证券前部门董事总经理翁家添,早前因收受黄创光提供的贿款而各被判入狱23个月。
案情透露,2004年7月7日,先科配售约1,900万股股份,行使价每股1.3元。美国运通购入其中600万股以发售予其客户。先科因而获得逾780万元款项。
同年7月9日,黄创光给予梁志华40万元作为美国运通购入先科股份的报酬。
黄创光也曾诱使翁家添影响汇盈1名分析员撰写报告,建议购入先科股份,以抬高其价值。黄创光给予翁家添一笔款项作为报酬。法庭今天下令充公廉署从翁家添保险箱检获的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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