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94年国税、地税分设以来,广西国税系统充分发挥税收聚财职能,担当起服务广西发展大局的排头兵重任,为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财力保障。1994年至2007年,全区国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000多亿元,占全区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成为广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与此同时,广西国税系统运用税收调节分配、宏观调控等职能,抓好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1994年至2007年,为广西企业和纳税人办理减免退税近470亿元,超过同期税收总收入的1/5,为改善民生、推动企业做大做强和全区经济的腾飞作出了积极贡献。
大力组织税收,为广西发展提供坚实财力
组织税收收入是广西国税部门的根本职责,组织税收收入也是广西国税系统服务广西发展大局最有力的手段。今年1-10月,全区国税系统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及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共组织税收收入327.7亿元,同比增长16.7%,增收47亿元。
自治区国税局党组认为,完成好今年的税收收入任务,事关广西公共开支和政府预算,事关保持社会稳定和扩大内需各项措施的落实,事关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此,自治区国税局要求各级国税机关,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切实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全力投入到组织收入工作中。
面对困难和任务,自治区国税局近两个月来掀起“旺征”热潮,先后召开多个组织收入动员会和组织收入协调会,制订今年最后40天组织收入具体措施。自治区国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头率队深入各工作联系点,了解基层组织收入工作的困难和不足,指导基层开展组织收入工作。
自治区国税局提出组织收入工作“五个一定”:一定要坚持依法治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到依法征收、依法管理、依法减免、依法稽查、依法服务,税源紧缺的地方要加强征管,努力挖掘潜力,坚决禁止收过头税,税源较充裕的地方要应收尽收,绝对不能留一手;一定要抓好税收分析预测,结合国家经济和税收政策的调整,认真抓好税收与经济的关联分析,及时掌握税源变化情况,争取工作的主动;一定要加强税收管理,大力开展税源大清查、欠税大清查、税收专项大检查和政策执行大清查,促进收入增长;一定要加强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汇报、沟通和联系,争取理解、支持和帮助;一定要严肃组织收入纪律,对组织收入各环节开展执法监督,保证税收收入的质量。
服务北部湾,为“打造新一极”作贡献
广西发展的关键在北部湾,广西国税收入增长的希望也在北部湾。
广西国税系统抓住北部湾开放开发的良好机遇,切实转变服务观念,提高税收服务的预见性和主动性,推动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税收增长。
中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一千万吨炼油项目是目前在建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投资规模最大的项目,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和投资起到关键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自项目落户之日起,钦州市国税局就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一对一”服务工作组,对项目建设有关登记、申报、发票使用、外籍专家所得税代扣代缴等涉税事宜进行全程跟踪服务,并提供有关税收政策的实时宣传、咨询服务。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王利中说:“国税局的服务工作做得早做得好,为我们解决了许多税收难题,保证了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打造外向型经济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重点,国税部门在扶持企业“走出去”不遗余力。位于北海市出口加工区的北海富达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主要进行CD机芯的加工,产品销往东盟各国及南非。自投产以来,公司的发展得到北海市国税局的重点扶持,促进了公司的快速发展。今年前3季度,该公司销售收入达1100多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50多万元,超过去年全年的总和。公司总经理郭彦江表示,在今年国际经济环境不是很好的情况下,得到北海市国税局及时的税收服务和有力的支持,使企业能够健康稳步地发展,坚定了在北海投资的信心。
目前,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北、钦、防四市国税部门都成立了重大项目工作服务组,对所有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一对一”税收服务;对办税流程进行优化和重组,提高办税效率;组织骨干力量到院校和企业进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税收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今年1-10月,国税部门已为北部湾南、北、钦、防四市企业办理税收减、免、退税达43.82亿元,同比增长10.06%。1-10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南、北、钦、防四市国税收入达106.58亿元,平均增幅达23.18%,占全区国税总收入的32.52%。
为改善民生出力,为纳税人减负
广西国税系统从广大群众和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通过落实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广大纳税人的负担,促进民生的改善。
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化肥、农药、农膜、饲料、农机、种子、种苗等涉农企业可以得到税收的减免。广西国税系统广泛宣传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开通涉农企业办税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今年以来,已受理和审批4477户涉农企业的税收优惠申请,为这些涉农企业办理减、免、退税达14.3亿元,平均每户企业受惠31.94万元。
就业是民生之本。广西国税系统为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切实抓好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在各办税大厅开辟下岗再就业咨询窗,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送优惠政策下企业下社区等活动,广泛宣传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广西国税系统已为从事个体经营的两万多户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税务登记证,免收办证工本费94.82万元;为吸收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30.1万元;为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主辅分离经济实体减免企业所得税235.9万元。
近日,国家出台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政策,其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低至3%。自治区国税局迅速对全区小规模纳税人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测算,预计此项政策从明年1月1日实施后,每年将为全区37万多户小规模纳税人减少税收支出4.62亿元。此外,自治区国税局已上报自治区政府,拟定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将增值税起征点由原来的每月2000元调高至5000元。此项政策实施后,初步估算每年为全区小规模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1.57亿元,低于起征点的广大低收入经营户和乡镇小规模经销店将不用再缴税,为增加低收入者的收入和扩大内需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