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 帐户 口令
检索 | 新客户 | 加入最爱 | 本报PDF版 | 网站地图 | 网站搜索 |
首页要闻港闻内地台湾国际评论财经投资理财教育副刊娱乐体育本报栏目即时新闻
背景: #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正文

广西法律援助四年间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

[日期:2008-11-07]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作者:唐斯佳 [字体: ]
    11月6日,全区“扶残维权工程”经验交流会在南宁召开,各市残联及一些律师事务所介绍了为残疾人维权的经验。

    南宁市西乡塘区有一名精神残疾人,几十年来都依靠兄长的照顾生活,由于他经常肇事,兄长不堪重负,举家迁走。城区残联多次到他兄长家中动员,讲明遗弃残疾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考虑到他家经济困难,社区为他申请了低保,社区干部还承诺一同监护他,终于使他的兄长一家又搬回社区,重拾照顾责任。

    自2004年实施“扶残维权工程”以来,全区残联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查处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大案要案3件,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1.5万人次。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维权岗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案件1028件,为残疾人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另外,我区残联机构将在各市、县(区)推动“网上信访”工作,为残疾人信访维权开辟新渠道,并将邀请司法界人士加入,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监督,将残疾人维权推向社会化。 
阅读:
录入:何智

推荐 】 【 打印
上一篇:广西第十届插花艺术展赛在南宁举行 46件作品获奖
下一篇:丈夫不离不弃照顾 植物人妻产下健康男婴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点评: 字数
姓名: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